关于诈骗事例的
追诉期如何开始计算,我们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一时间段的起点通常是自
犯罪之日起计算。其中的“犯罪之日”通常用以描述
犯罪构成之日的概念。然而,当涉及到
犯罪行为具有持续或连续性质之时,追诉期的计算方法就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例如在诈骗罪的情况下,若是一次性的犯罪行为已经造成既遂的后果,那么犯罪之日便理应为实现诈骗的那一天。然而,若是诈骗行为呈现出延续性的特征,如同多次实施小型诈骗行为,那么追诉期的计算便应当从最后一次诈骗行为完成之日起算。值得注意的是,
追诉时效可能会因为法定的特殊情况而被延长。假如犯罪者在
追诉期限内再次实施犯罪行为,那么前一个犯罪的追诉期限将从其犯下后一个犯罪之日起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