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法律定义,
贪污罪主要是指
国家公职人员在
执行公务过程中,通过利用其自身职务上的优势或特权,采取侵吞、
盗窃、
欺诈或是其他不正当途径,非法占据公款、国有资产或公共物品的
犯罪行为。以下几种情况通常会被视为贪污罪的典型事例:首先,国家公职人员在行使其对
公共财物的管理、监督和经手职权时,如果利用这些权力和便利条件,将公共财物非法据为己有;其次,那些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如果他们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侵吞、盗窃、欺诈或是其他不正当方式,
非法占有国有财物。在判定是否构成贪污罪时,我们需要全面考虑到
犯罪主体的身份、主观意图、实际行为以及所侵占财物的性质和数量等多方面因素。对于贪污
数额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事例,将会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追究其
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