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连云港市区域范围内,对于涉及
盗窃行为的判罚结果主要是依据盗窃行为所涉金额、
犯罪过程中的情节表现以及犯罪人员的悔罪意愿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和评估。
具体来说,倘若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达到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之间、30000元至100000元之间、300000元至500000元之间,那么就应该被分别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法规中所明确规定的“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以及“
数额特别巨大”。
针对那些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或实施了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着武器进行盗窃、
扒窃活动的罪犯,应该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处以
罚金或者单
处罚金;而对于达到“数额巨大”标准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罪犯,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以罚金;至于那些达到“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罪犯,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处以罚金或者没收其
个人财产。
若罪犯能够
主动投案自首、获取
立功表现、积极退回
赃物等,此类情况也将会对最终的审判结果产生积极的改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