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刑事案情的事例里面,委托律师成为
当事人家属的唯一方式之后,律师与当事人进行会面的时间并不总是可以立刻得到满足的。
根据常规情况来看,律师在收到家属
递交的委托书之后将会尽最大努力来尽快地安排此次会见,然而这其中仍然需要办理一系列必要的手续,包括向看守所提交会见申请,并且严格遵循看守所的工作安排以及相关规定。
通常来说,只要所有的手续都已经完备且看守所的工作安排也允许,那么律师就能够尽快地安排好与当事人的会面,从而确保
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同时也为律师的工作提供便利。
但是,在一些较为复杂或者特殊的事例中,或者是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的时候,可能会导致会面的时间有所延误。
总的来说,律师会尽力安排会面,但却不能够
保证每次都是立即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