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明确的是,
挪用资金罪属于财产类
犯罪,其
犯罪构成主要包括四个关键要素:第一,主体方面必须是有资格的工作人员,通常来说是指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类似的实体单位里的雇员;第二,
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必须基于故意,换句话说,他们必须清楚地知道自己所挪用的资金来源于单位,并且是故意为之;第三,该罪行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对于自身资金的
使用权和获益权;最后,客观方面则涉及到行为人利用其职务之便,擅自将所在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包括归个人私自私用或者借送给他人使用,以此方式来获取利润或从事非法活动。
至于挪用金额的大小,国家相关
司法部门设定了明确的界线,超过则会构成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资金用途不同,在定罪
判刑的力度上也存在差别。
总的来看,判定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需要全面考虑以上各个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