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部分案件中,开庭之前律师遴选进入委托人的案件并非强制性规定,然而实践经验告诉我们,这个环节通常具有显著且极其重要的价值。
通过及时的面谈交流,律师能够更为全面而深入地把握案件全貌,与委托人商讨并明确
诉讼策略和应急预案,核对关键性
证据文件,解答委托人的疑惑,进而做好充分的庭前准备以应对激烈的庭审环节。
然而,是否需要进行会面还要结合实际案件情况、律师的日程安排以及委托人的具体需求等多方面因素进
行权衡。
例如,对于案情清晰、证据确凿的简易案件,可能并不需要频繁的面谈沟通过程;但是,对那些涉及复杂性较高或影响范围较大的案件来说,充足的会面协商将显得尤为关键。
总而言之,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会面交流可以有效提升
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成效,从而更好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