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被申请
保释候审服务的权限划分与其对应的
刑事诉讼程序管辖原则相一致。
这意味着,基本上,此类权限将授予
犯罪之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
民法院三方进行管理与行使。
在我国国内的司法实践中,犯罪地的定义涵盖了
犯罪行为实施地以及犯罪结果产生地两个方面。
针对公安机关所负责调查的案件,如若
犯罪嫌疑人为被
羁押人员,则
执法机关有权利用其被
羁押之所在地公安机关实施保释候审;然而,如犯罪嫌疑人身处自由状态,则由办理该案件的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决策。
同样,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各自的
诉讼阶段内,亦有权利依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采取保释候审措施。
总的来说,保释候审的权限划分需要全面考虑到案件性质、犯罪地、诉讼阶段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状况等多重因素,以确保公正合理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