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30万被关到北京市第一看守所,30多万会怎么判?贪污罪有可能判缓刑吗?
[律师回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严格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不如实供述罪行的; (二)不予退缴赃款赃物或者将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三)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的; (四)犯有数个职务犯罪依法实行并罚或者以一罪处理的; (五)曾因职务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分的; (六)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等特定款物的; (七)犯罪中具有索贿情节的; (八)犯罪中情节或者情节恶劣的; (九)其他不应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 三、不具有本意见 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全部退缴赃款赃物,依法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适用条件的、犯罪分子,可以适用缓刑;符合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第一款第 (三)项的规定,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不具有本意见 第二条所列情形,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构成犯罪,一审宣判前已将公款归还,依法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在案发前已归还,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