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所谓“
帮信罪”,亦即“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其司法
管辖通常遵循以
犯罪行为发生地为主导,兼及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居住地作为辅佐的基本原则。
具体而言,犯罪行为地涵盖了实施犯罪行为的场所,而
犯罪结果地则是犯罪行为所导致的最终影响范围。
实践作业中,若同一类型案件涉及多个公安机关具有
管辖权时,则由最先接到
报案受理的公安机关负责管辖;如有特殊情况,也可通过由主要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管辖的方式。
当对于某些
刑事案件的管辖权难以界定,或者存在异议时,相关公安机关可以进行充分沟通与协商,但如果协商无果,应交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作出裁决并予以
指定管辖。
值得注意的是,诸如涉及
网络犯罪的案件,网络服务使用的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服务提供者所在地、犯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
被害人使用的信息网络系统所在地、被害人被侵害时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等均可视作犯罪行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