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汽车损坏所引发的折旧费用赔付问题,其具体负责的主体需要根据实际情形进行判断。
一般来说,若汽车受损是由于
交通事故所致,那么首先应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如若
赔偿数额超出了上述责任限额,则剩余部分将由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倘若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也无法覆盖全部
保险索赔,或者并未投保此种类型的商业保险,这时候
侵权行为人就需要对这部分赔偿责任进行承担。
虽然,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关于是否应当支持折旧费用的主张存在着一定的争议。
但是,如果汽车遭受的损害较为严重,经过专业鉴定机构的评估后确认存在较大的贬值损失,并且侵权行为方存在明显的过失,那么法院很有可能会支持折旧费用的赔偿要求。
然而,如果汽车受到的损伤相对较轻,或者汽车的
使用年限已经很长,或是汽车原本的价值并不高昂,那么法院或许不会批准这项赔偿请求。
归根结底,我们需要结合事故责任、汽车受损程度等多个层面的因素来确定最终的赔偿主体以及赔偿的具体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