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的承担遵循着如下基本原则: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诉讼费用将由
败诉方承担,然而,若
胜诉方自愿承担相关费用,则不在此限。
对于部分胜诉和部分败诉的案件,人
民法院会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各方
当事人应分担的诉讼费用金额。
当共同
诉讼的当事人败诉时,人民法院会根据他们对诉讼标的所产生的利益或损害程度,来决定各当事人应承担的诉讼费用金额。
在经过调解后达成协议的案件中,诉讼费用的承担将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裁决。
如果案件是通过调解方式结案或是当事人主动申请
撤诉的,那么
案件受理费可以减半收取。
总而言之,诉讼费用的承担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考虑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