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批准实施
取保候审期间,若
犯罪嫌疑人触犯了新的法律
法规,此种情形下,其归属权通常会由发生新罪行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所拥有。
然而,若新罪与已经
被起诉的旧罪属于同一个事件,那么案件的审理工作一般应由原先负责该案的办案机关来负责。
不论遇到何种情况,这种在取保候审阶段再次
犯罪的行为对于原先的取保候审措施都将产生深远而重大的影响。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
刑事强制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
刑事诉讼程序能够顺利进行,同时也对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施加了一定程度的限制。
当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犯罪时,这无疑意味着他们的社会危害性正在不断增大,因此,司法机构将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撤销原先的取保候审措施,转而采用更为严格的
羁押性
强制措施,并且对新罪以及旧罪进行
合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