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常的司法实践,
借款合同中的欠款
催收请求权,或者我们常说的“
借条”,其法律所设置的
诉讼时效期限为三个法定自然年度。
然而,若该借条中已经明文约定了
债务人的还款日期且此日期已至,则自此还款日期开始的第二天,即可以作为诉讼时效开始计算的起点,然后在此后的三年内,
债权人可以依法提
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若借款合同中的借条并未明确注明负债人应当何时偿还借款本息,那么
贷款人便享有随时向
借款人索求
债务清偿的权力,但是也必须给予对方合理的履行
债务的时间预留。
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便从此开始,同样是一旦经过了三年,债权人依然可以选择通过法院
诉讼来追讨债务。
但还请注意,这种三年期并非固定不变,实际情况和相关的
法规可能会稍作调整,带来的结果便是诉讼时效的长短有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