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受贿罪与
贪污罪在特殊情形下
数罪并罚的问题,我们需要澄清以下几个要点。
首先,受贿罪是指
国家公职人员在其职务活动中,利用职权之便向他人索取财物,或非法收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求利益的
违法行为。
而贪污罪则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在其职务活动中,利用职权之便,将
公共财产据为己有,包括侵吞、
盗窃、诈骗以及其他非法手段获取公共财产的行为。
若同一人同时触犯上述两项
罪名,并且每项罪行均达到法定的
定罪量刑标准,那么通常情况下将会对其进行数罪并罚。
然而,如果这两项罪行之间存在着牵连或者吸收等复杂关系,也有可能被视为一个单独的罪行进行处理。
具体的判决结果,需要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及相关
证据,全面分析
犯罪的构成要素及其所违反的法律
法规,从而做出准确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