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评定
环境污染罪中情节特别严重这一情况时,通常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给公众或
私人财产带来的
经济损失至少达到人民币壹佰万元。
其次,涉及疏散群众及转移人口数量达到壹万伍仟人以上的行为。
再者,对超过叁拾名以上公民或人员施加有毒物质,造成其中毒现象。
与此同时,如果过量的毒物引起了三人以上的轻度身体伤害、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并导致一般的生理机能障碍,则也被视为情节特别严重的一种情况。
此外,任何导致一人以上出现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且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事件,都将被视为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
最后,如果该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害,那么同样可以被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实际事例中,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必须要全面考虑到案件中的各种复杂因素,并根据相关的法律
法规以及司法解释进行精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