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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票送达至对方手中所需的具体时限,往往受到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
据通常情况而言,法院在
立案之后,会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向被告送达
起诉书副本;而被告则有义务在接收到起诉书副本之后的第十五个自然日内提交反驳状。
倘若直接采取面对面的方式进行送达,那么通常可以在立案后的数日内完成此项工作。
然而,若是选择通过邮寄的方式进行送达,由于邮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确定性,例如邮递速度等问题,因此送达所需的时间可能会有所延长。
至于公告送达这一方式,其耗费的时间无疑更为漫长,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历经六十个自然日后,方可被视为已经送达成功。
总的来说,传票送达至对方手中的具体时限因案而异,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所采用的送达方式进行综合考虑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