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之判定,主旨在于依据如下所述五项基本原则进行裁定:
首先是混淆可能性原则,即需要审视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是否有可能对其来源产生混淆;
其次是
商标近似原则,这一原则要求我们将涉嫌
侵权的商标与已经注册的商标在字形、读音、以及涵义上的相似性做逐一比对分析;紧随其后的便是商品或服务类似原则,该原则用以评估相关商品或服务在特性、用途、销售路径等层面之间的相似度;再者是在先权利原则,这是为了保障先前依法获得的
商标权益不受侵害而设立的;
最后是主观过错原则,此原则旨在判断被告是否存在主观过失,即被告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构成侵权的情形下,仍然实施了
侵权行为。
在实际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我们必须综合考虑以上五项原则,并依据各项
证据做出详细的判别,以确定
商标侵权行为是否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