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关
专利侵权纠纷的
诉讼程序中,
举证责任的合理分配无疑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通常而言,原告需要承担起提供以下三方面
证据的责任:
首先,原告必须能够证明其所拥有的
专利权是合法且有效的;
其次,原告还需证明被告确实实施了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
最后,原告还需证明由于被告的
侵权行为给自身带来了实际的
经济损失。
然而,如果被告提出不
侵权的辩护观点,那么他就有义务提供证据来证明其所生产或者采取的产品或方法并没有落入原告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之内。
此外,如果被告选择以现有技术作为抗辩理由,他们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
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特定的案件情形下,例如涉及到方法
专利的时候,可能会出现举证责任倒置的现象,也就是说,此时将由被告负责证明其所采用的方法与原告的专利方法并不相同。
总的来说,举证责任的分配会受到具体案件事实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影响,因此,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应该充分地收集和准备相关的证据,以便更好地支持各自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