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汽车借用行为过程中,一旦发生
意外事故,责任的归属及其比例分配需要考虑诸多复杂且多元化的因素。
通常来看,倘若借用人具备合法的驾车资格证书并且所借车辆并未出现任何可能引发安全隐患或导致驾驶障碍的明显缺陷,那么借用人也应该承担起修复受损车辆的相关法律责任。
然而,如果车主对于损害结果的产生具有明显的过失,例如在明知借用人并不具备驾驶资格或者已经饮酒的前提下仍然将车辆外借,那么车主同样需要承担与其过失相适应的法律责任。
按照我国现行的《
侵权责任法》规定,当机动车辆在出租、借用等特殊情况下,车主与实际使用者并非同一人之时,若发生
交通事故且责任判定属于该机动车一方,则应当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如若
赔偿金额仍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剩余部分须由机动车实际使用者负责支付。
而在此种情况下,若机动车车主对于损害的发生具有过失行为的话,他亦应对相应的赔偿责任负有
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