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涉及洗钱
犯罪的团伙作案的判决结果,需要依据各类复杂的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衡量。
所谓洗钱罪,特指
行为人明确知道其所处理的财产来自于诸如
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
走私犯罪、
贪污贿赂犯罪以及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七类
犯罪行为及其产生的收益时,为掩盖或隐匿这些资产的真实来源及属性而故意实施的
违法犯罪行为。
对于以团伙方式进行作案的,则要严格划分
主犯与
从犯的责任归属。
由于主犯往往会对整个犯罪行为起到重要的推动与策划作用,因此一般会得到较为严重的
刑事惩罚,而从犯则将会根据他们在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具体
犯罪情节,轻者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是
拘役,同时还可能会面临缴纳洗钱金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之间的
罚金;如果这种犯罪情节更为严重的话,那就有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并且至少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样的,还是必须要按照洗钱金额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二十之间的比例来缴纳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