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出财物保全请求时,需缴纳申办费以启动相应程序。
若涉案财物总额在1000元以内或未触及财物价值的,则应一律支付30元的
申请费;如涉案财物总额在1000元至10万元之间,则在此基础上乘以1%来计算;至于超逾10万元的部分,则应当再按0.5%进行计算。
当
申请执行时,若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之内,应该支付每宗案件50元的申请费;倘若超出1万元至50万元,那么在前述基础上要乘以1.5%;如果是在5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则在此基础上乘以1%;若超过了500万元至1000万元,则在此基础上乘以0.5%;而对于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则仅需支付0.1%即可。
然而,请注意,以上所述的所有费用均将由
败诉方承担,申请人只需预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