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涉及迷信诈骗的案件,下列几种
证据材料在
法律诉讼过程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第一类是
受害人的陈述,其中须包含案发时的详细情况,如受害人何时何地受到诈骗以及损失了多少钱财等。
其次,与之密切相关的
物证,例如诈骗团伙所使用的与迷信活动相关的道具、收款凭证等,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明案件真实性的有力证据。
再次,
书证亦是不可忽视的一环,例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诈骗分子向受害人承诺的书面材料等等,均可作为案件审理中的重要佐证。
除此之外,视听资料同样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例如现场的录像、录音等,这些都是还原事件真相的重要依据。
最后,
证人证言亦能对证据效力起到强化作用,例如现场见证者或者其他了解案件详情的人员提供的证词。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所有证据必须符合合法性、客观性及关联性的要求,方有可能得到法庭的认可并予以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