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
申请破产后,其负债偿还将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中所确立的清偿顺序。
首先,需要从
破产财产中优先取
出资金用以偿付破产过程中产生的必要费用以及共同利益相关的
债务。
其次,需要偿还的是破产者
拖欠员工的薪资、
医疗费用、
伤残补贴、
抚恤金等款项,同时还包括应划拨至员工个人账户中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
补偿金。
再次,需要清偿的是破产者所欠缴的除上述规定之外的
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者所拖欠的税款。
最后,对于普通
破产债权人的债权,则需按照相应比例进行清偿。
若破产财产无法满足同一顺序的清偿需求,则需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若破产财产已全部分配完毕,但债务尚未完全清偿,那么剩余未清偿部分将不再予以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