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绑架犯罪的既遂形态,应以
行为人是否已成功劫持并有效控制
被害人作为衡量标准。
通常情况下,只要行为人已经实施了绑架行为,并且对人质实现了实际控制,无论其是否向被害人
家属提出勒索财物或其他非法要求,均可视为
绑架罪既遂。
具体而言,绑架行为应当包括使用
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使得被害人陷入无法反抗或不敢反抗的困境,同时将被害人强行带离其原本所在之处。
在
实际控制人质方面,并不要求行为人必须与被害人保持特定的空间距离,只需能够持续、稳定地掌握被害人,使其难以摆脱行为人的控制范围,便可以认定为绑架既遂。
然而,需特别强调的是,在司法实践之中,对绑架
犯罪既遂的确立会综合考虑到每一个具体案件中的诸多复杂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