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合同纠纷的
诉讼事例开庭日期并非固定不变。
通常而言,自原告
递交事例开始至正式开庭审判前需要经过一连串的法律流程办理。
法院在接到
当事人的
起诉书之后,将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如若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则会准许
立案。
在立案成功后,法院将会向被告发送
起诉状副本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而被告也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
答辩状。
接下来,法院会安排专人负责送达
传票,以明确具体的开庭日期和时间。
在此期间,若事例的实情相对较为清晰明了、且已具备充足的
证据支持,那么有可能会很快被安排进行开庭审判,这种情况下时间通常为数月之内;然而,若是事例的具体内容涉及到很多方面、牵涉的证据繁复众多、甚至存在鉴定需求等情况,那么所需的时间便会相应地延长,甚至可能长达半年乃至更长时间。
然而,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适用
简易程序审理的事例,应当在立案之日起的3个月之内完成审判工作;而对于进行普通程序审理的事例,则应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以内完成审判工作。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整个审理周期,须经法院院长批准后方可延长6个月;若仍需进一步延长,则还需向上一级人
民法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