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倘若他们满足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他们便有权利提出请求与律师进行面谈交流。
例如在
刑事法律事例当中,自
犯罪嫌疑人首次接到公安机关或检察院的审讯或受到强制性措施的那一天开始,他即享有聘请
辩护人的权力;对于那些正在被
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只要他们提出想要与自己的律师见面的请求,看守所应该立刻将此需求转达到指定的律师那里,并且最晚必须在四十八个小时内完成这个过程。
然而在民事事例中,假如
当事人已经授权律师来
代理整个事例并达成了相应的委托协议,那么双方可以按照合同上的具体条款和事例的实际进程来确定最好的会面时间,以便更好地进行事例的讨论,策划出最佳的
诉讼策略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律师在进行此类会见时亦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监管要求,如不得向嫌疑人传递任何可能被视为非法的物品,更不能协助当事人逃避法律责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