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身处异地的被监管人进行探视时,律师需要遵循以下详细的程序与步骤:首先,他必须先向所在地的律师协会提出申请,以获得相应的“异地会见函”。
接下来,他需要携带自己的律师执业证书、所在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介绍信、委托人授予的
授权委托书以及
亲属关系证明等相关文件资料,前往异地的看守所。
在此之前,律师有必要事先了解该地看守所关于会见的具体规定及预约方式,有些看守所可以通过电话进行预约,而另一些则需要通过网络进行预约。
当抵达目的地之后,律师需要按照看守所的要求完成会见手续的办理,并接受严格的安全检查。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各地看守所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因此,律师在执行此项任务前,务必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并与当地看守所进行有效的沟通,以确保整个会见过程能够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