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盗窃罪
犯罪数额的累计计算方式,并非按照年份作为衡量标准。
实际情况时,需要依据每个单独的盗窃行为及所涉及到的金额,对其进行仔细的分析和评估,从而作为定罪与
量刑的参考依据。
在我国相关法律条文框架下,法定盗窃行为的犯罪数额范围分为以下几个层次:1000至3000元人民币、30000至100000元人民币以及300000至500000元人民币。
当对应的盗窃行为达到了这些情节之一时,那么该行为将被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中所规定的“
数额较大”或“
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
另外,尽管
多次盗窃、
入室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和
扒窃等行为的具体数额没有达到上述数值标准,但只要触犯了任何两种或以上的此类行为,就会因累积而构成盗窃罪。
而且,多次实施盗窃行为未曾受到过法律处理,则可以将其盗窃数额累加计算。
然而,这种累加计算的前提条件是,每次的盗窃行为必须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