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诉讼的几个主要环节中,每一位律师均有机会与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会面交流。
例如,在前期调查阶段,一旦律师获得了客户的授权委托,便可凭借“三证”(即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以及正式的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来与
涉嫌犯罪的人员进行会面交谈。
而在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同样拥有权利去接触并
会见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
至于审判阶段,律师仍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与被告人进行会面交流。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各个阶段的会面过程中,都存在着相应的规定和要求。
律师之所以要进行会面,目的在于深入了解案情,为
当事人提供全面的法律支持,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会面期间,律师还必须严格遵守监管场所的相关规定和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