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对此下达的取保候审命令将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
在执行过程中,公安机关会当面向被取保候审人员宣布相关【
取保候审决定书】内容,明确告知其应严格遵守的各项规定,这其中涵盖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
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县城;若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任何变化,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如实向执行机关报告;同时还要在接到传召后,第一时间赶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等。
公安机关有权要求被取保候审人员提供
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的
保证金。
对于担保人的资格及
保证义务的履行能力,公安机关将会进行全面审查。
而保证金的具体数额则需根据保障
诉讼程序顺利进行所需的费用、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社会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来确定。
在
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将对被取保候审人员是否遵守上述规定进行严密监控,并定期了解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