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跨越区域与嫌疑犯会面的流程,通常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首先,作为辩护律师,需向负责事例的相应法院或检察院提出异地区域会面申请,并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例如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律所出具的
工作证明、以及委托人授权书等。
在此之后,由法院或检察院对申请进行仔细审阅,如果认为符合规定,便会发放《批准会见在押
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随后,律师需凭借这份决定书及其个人证件,前往被会见者所在的看守所,办理会面的相关手续。
看守所将对律师的
身份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方可安排会面。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各地的具体规定和流程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建议您在行动前先与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以确保会面过程的顺畅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