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设赌场罪的
量刑标准,需要全面审视多个复杂的影响因素。
赌博活动中的主动退赃行为,尤其是高达20万元的退赃金额,是一种可以被考虑作为减轻对其惩罚力度的情节之一。
通常情况下,按照司法实践,对于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如下: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应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
罚金;而若情节相对较轻,则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同样也需缴纳罚金。
然而,如果涉案人员能够积极退赃,达到20万元的数额,并且具备认罪悔过、初次
犯罪等其他
从轻处罚的情节,那么他们有可能在法定的
量刑范围内得到适当的从轻处理。
但是,具体的刑期仍需
结合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例如,赌场的规模大小、参与赌博的人数、抽头渔利的数额等等。
最后的量刑结果,将由法院依据事例的实际情况,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