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没有对
债务约定还款期限的状况下,利息承担问题,一般可根据以下几种不同情境进行分析。
倘若借贷双方并未明确设定在贷款期限内产生的利息以及
逾期未还利息,那么
出借人在要求
借款人从逾期偿还之日开始执行年利率为6%的
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这是符合法律规定并且人
民法院会给予认可支持的。
然而,当借款之初双方就已明文认定无息时,出借方可至多请求支付贷款期限内的资金占用利息,对此,一般情况下,法院并不予以承认支持。
总的说来,利润的承担情况在无明确约定的情景下,很大程度上要视乎
债权人是否有采取逾期偿还的行动,并考虑动作的时间节点。
与此同时,人民法院将充分采纳包含双方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在内的各种环境因素,以便确认利息的承当者及其具体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