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贪污罪的
犯罪构成要件之中,被侵犯的权益或对象主要为
公共财物,但这并非是唯一的情形。
尽管公共财物是贪污罪最为频繁出现的受害客体,例如国家所有的财产、由
劳动者群体集体拥有的财产等等。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贪污罪亦可对处于国有单位、集体单位管理、使用或运输过程中的私有财产造成侵害。
在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贪污罪时,我们不应仅依据财物的所有权属性来做出结论,更应从多方面综合考虑
行为人为实施该
违法行为所具备的主体身份、主观意图以及客观行为等诸多因素。
总而言之,对于贪污罪受害对象的认定,无疑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工作,需要在每一个具体事例中,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并结合相关
证据材料进行严谨而精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