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一人涉案三项
罪名,并且每宗各自定罪的
量刑皆在三年以下,那么判决结果将综合诸多因素进
行权衡。
首先,需要明确这三项罪名究竟属于同种数罪抑或是异种数罪类型。
对于同种类量罪,若不存在法律所规定的特定特定条件,则通常仅以一罪加以论处。
然而,针对异种数罪,则一般的
处理方式是视作为多项罪名进行合并
处罚。
在量刑过程中,法官必须对
犯罪性质、
情节严重程度、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被告人对其行为的认可态度、有无
自首及
立功等法律上的
从轻处罚和减轻
刑责的情节,以及
当事人是否积极地对受害者进行
赔偿并获得谅解等酌情考虑的因素进行深入研究与分析。
倘若涉及到
累犯等
加重处罚因素,会相应地加重
刑法;反之,倘若具备众多从轻处罚的情节,甚至有可能在法律规定的
刑罚范围内得到适度的从轻判处。
至于判决的最终结果,则需根据每个事例的具体事实细节进行精确判断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