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乃是一种旨在破坏社会
公共秩序而进行的非法活动。
根据我国
刑法规定,若在商业场所进行此类行为,其判决结果需要依据多方面因素做出综合判断和评估;并且通常情况下,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是
管制。
倘若
行为人能够组织与策划,引诱,唆使或煽动其他人士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活动,从而对社会秩序产生了严重的干扰,甚至破坏,那么他将会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可能被附加
罚金。
然而,具体的
量刑标准,仍然会以行为的性质,情节的恶劣程度,所带来的危害后果,以及
犯罪者对于自己行为的自觉性等多个角度来考虑。
例如,如果在寻衅滋事过程中,造成了人员受伤,甚至死亡等极为惨烈的后果,又或是故意损毁各种财物,金额较大的话,这种行为便可能导致法院对其加以重判。
反之,如果罪犯在此期间能够主动选择
投案自首,或者为事例调查机关提供了有用的信息,表现出赎罪悔过的意愿。
另外,只要罪犯能够尽其所能
赔偿受害者的
经济损失,并得到他们的谅解,也有可能获得从轻发落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