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关键在于
公共财物是否已经被
犯罪者非法占据。
如果犯罪分子确实控制了这些财物,我们通常会判定此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的既遂犯。
举个例子来说,当罪犯已经成功地将财物分流至他们实际掌控的账户或场所时,就可以视为贪污罪既遂。
然而,如果因为犯罪者之外的原因导致他们无法完全占有财产,那么犯罪就属于未遂阶段。
例如,在贪污过程中遭到及时发现并阻止,又或是因技术故障等客观原因未能实现对财物的完整占有。
在处理具体事例时,需要全方位地考虑包括
行为人的
主观故意、客观上的行为表现以及最终带来的影响等多个方面的因素,并结合相关的
证据材料才能做出精确的判断。
总之,贪污罪既遂和未遂的区别并不是绝对的,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作出深入的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