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外观设计专利侵犯事例的判断,并非诉诸于轻率地采用如“70%”这类单纯的比率标准所能达到。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一般采取的是“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严谨原则。
这就是说,我们需要全面且细致地对比涉嫌
侵权的产品与具有
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而非仅仅关注某一部分的相似度或差异点。
当被控侵权的产品在整体视觉展现方面与专利产品并无明显的本质区别,以至于普通
消费者很可能因此发生混淆和误解时,那么该项行为便有可能被视为侵权。
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将外观设计的所有元素,包括其形状、图案、颜色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搭配等,都纳入到我们的考虑范围之内。
即使在某些局部细节上存在差异,只要这些差异并未对整个视觉效果产生重大影响,仍然有可能被判定为
侵权行为。
总的来说,我们不能仅仅根据某一个具体的量化比例来做出侵权与否的判断,而应该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进行深入的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