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属于一项重要而常见的
刑事强制性措施。
然而,鉴于以下四类特殊情况,取保候审往往不被许可:首先,对于
累犯、
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或主谋者、采用自行伤害或自我毁损方式逃避
司法机关调查的
犯罪嫌疑人,以及涉及严重
暴力行为及其他极度恶
性犯罪的嫌疑人均不应适用取保候审;其次,对于那些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行、
暴力犯罪,或者其他性质极其恶劣且
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而言,也不宜采用取保候审这一制度;再次,如果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使用取保候审措施,将会引发巨大的社会风险,例如后者有可能继续从事新的
违法犯罪活动,或是干扰
证人出庭作证等行为,那么这类情况下也应避免采取取保候审;最后,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可能面临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的严厉
处罚,同样不适宜采取取保候审。
需要注意的是,决定是否能够批准执行取保候审,必须综合考量事例的性质、犯罪嫌疑人的个体状况等多个层面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