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
刑事法律
法规之规定,对于判决为无期
徒刑以及
死刑这两种最高
法定刑的刑事事例,若其
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二十年,则将不再进行追诉。
然而若是在二十年后又重新决定对这些事例展开
追责,则需要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并且由其进行最终的审定批准。
关于
抢劫罪,通常情况下会判决被告人承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的
罚金。
但是,如果存在诸如
入户抢劫等严重情节的话,那么被告人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包括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同时还可能被要求缴纳罚金或没收
个人财产。
就普通抢劫罪而言,如果其犯罪行为已经过去了十五年,那么便不再进行追诉;而对于那些具有加重情节的抢劫罪,只有在二十年内没有发生相关事件,才能不再追诉。
但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立案调查或是人
民法院受理事例之后,嫌疑人逃避调查或者审判的情况下,就不会受到
追诉期限的限制。
同样地,在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之内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提出控告后,如这些机构未能及时立案处理,亦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