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共同诈骗罪的
从犯所受到的
刑事处罚期限,大致上会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与制约。
这些因素包括了诈骗行为所涉及的金额大小、在整个
犯罪过程中所发挥的角色和作用、以及是否存在
自首、
立功等可以减轻其罪责的情节。
一般而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的价值达到人民币3000元至10000元之间、30000元至100000元之间、500000元及以上的,将分别被认定为“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和“
数额特别巨大”。
而对于从犯来说,他们应该得到从轻、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的待遇。
如果诈骗的金额属于“数额较大”范畴,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其
法定刑罚应为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还需要承担
罚金的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从犯可能会被判处较为轻微的刑期,甚至有机会获得
缓刑的判决。
然而,如果诈骗的金额达到了“数额巨大”或者“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那么刑期将会相应地增加,但是相比较于
主犯,从犯仍然会得到相对较轻的
量刑。
因此,具体的刑期必须要结合事例的整体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才能得出准确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