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一名律师以及其亲眷的双重身份之下,是否能够接触并会晤关押中的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这一议题,确实存在需要区分各类情况进行分别考虑的可能性。
一般而言,只要已经按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程序办理了相应的会见法律文件,并且在所涉事例所处的特定阶段内允许接触和会谈,那么这种做法通常都是可行的。
然而,如果事例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等重大敏感事项所导致的法定禁止接触因素存在,那恐怕就无法获得批准亲赴监牢与被关押者会面的机会。
而且,在进行会见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看守所或者其他相关监管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任何形式的传递
违禁物品或者散布
违法消息的行为发生。
此外,律师在执行会见任务时,应当始终秉持着维护
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法律公正有效实施的宗旨,严守律师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纪律要求。
总的来说,对于是否能够进行会见这一问题,我们不能简单地做出肯定或者否定的回答,而是需要根据具体事例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