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规的
司法程序流程中,被告人律师与原告之间直接会晤的情形并不常见并且也不符合行业规范。
在法律程序和职业道德的框架下,律师们通常应该遵循法庭审理以及
证据交涉等法定程序来实现与对手的交流及较量。
作为
代理人,他们的首要任务就是捍卫各自客户的利益,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尽管如此,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尤其是当原被告双方都有意愿开展调解谈判,并且获得了法院批准或者达成了协议时,被告人律师与原告进行私人面谈交流并非毫无可能。
然而,这些面对面的会议往往需要在更为规范化和受控的环境中进行,以此
保证整个过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总而言之,除非经过依法设置的程序或者双方的共同许可,被告人律师不得擅自与原告进行私下会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