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针对
传销罪的
诉讼事例中,一般的参与者往往不会被认定为罪犯。
只有那些传销活动的组织者与领导者才需要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对一般性的参与人来说,若他们在传销活动中所扮演的角色是次要或从属性质的,且行为的严重程度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那么他们通常就不会被判定为
犯罪。
然而,他们有可能会受到相关的
行政处罚,例如接受批评、教导以及缴纳
罚金等。
具体而言,这些参与人是否应视为组织者或领导者,主要取决于他们在传销组织中的地位与发挥的功能。
即,那些在传销活动期间能够负责发起、策划或者操纵整个事件运行的人;在传销组织内部担任负责人或协调员角色的人;或是在传销活动过程中负担宣传、培训等关键职责的人等等。
简言之,在此类情况下,法官和律师们将会根据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以确定这类普通参与人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