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开设赌场罪的
量刑标准,需要结合多个因素来进行严谨的判断和评估。
通常情况下,凡是以营利为主要目的,聚众或组织大规模的赌博活动,甚至将此作为唯一职业者,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且还要接受
罚金的
处罚。
然而,如果开设赌场的行为已经达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那么将会受到更为严厉的制裁,即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同时缴纳罚金。
其中,所谓情节极为严重的情形包括:抽取的赌场利润累计已超过三万元人民币;赌资总额累计达到三十万元人民币以上;参与赌博的人员数量累计已超出一百二十人次;通过建设赌博网站并邀请他人加入,从而获取的
非法所得额度超过三万元人民币等。
对于杭州地区而言,具体的事例判决将会考虑到众多因素,如
犯罪事实的具体情况、
犯罪分子的认罪悔过态度以及是否存在
自首或者
立功等情节,然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合法的
量刑范围内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