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
刑法理论框架下,若有人意图实施合法行为而未能成功的情况被称为
犯罪未遂。
与之相匹配的法律条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明确规定,即对这类未遂罪犯进行
定罪量刑过程中,需要顾及到他们的实际行动对社会造成的潜在风险,进而根据主体的主观恶性程度、实际采取的
犯罪方式以及造成的环境危害程度来确定大致的刑期。
比如,简单来说,对非法获取
枪支的行为,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已经构成了严重危害
公共秩序的
犯罪行为——抢劫枪支罪,而就此类事例的既遂与未遂形态相比较来看,前者往往会遭致更为严厉的惩罚措施。
然而,在针对所有这类情况进行
量刑判断的过程中,我们经常会综合考虑诸如犯罪
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其使用的犯罪方法及造成的危急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例如,如果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程度较低,其所采用的犯罪手法并不十分恶劣,并且并没有引发特别严重的危险后果,那么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可能会获得相对更轻的
刑事处罚;反之,则有可能在适用从轻或
减轻处罚标准的过程中受到限制,导致最终的惩罚力度相对偏重一些。
但是,无论从哪个角度出发,由于抢劫枪支未遂的行为也必然触犯到了法律,因此必定会遭遇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