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获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启动销售活动,这无疑构成了严重的
违法行径。
此类行为所带来的后果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从
行政责任角度来看,涉事房地产开发企业极有可能遭受政府部门的强制命令,示意其立即终止这一
非法行为。
与此同时,有关部门还会没收该公司因本次
违法行为所获取的全部收益,并且对其进行相应数额的罚款惩罚。
第二,就
民事责任层面来说,那些已经签署的
商品房预售协议往往被视为无效,
消费者有权利向开发商提出退还其支付的
购房款项,以及由此引起的利息损失,同时还可以请求
赔偿相关的
经济损失。
除此之外,这种违法行为将对开发商的声誉和公众形象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从而可能导致今后所有项目的开发进程都遭遇巨大阻碍。
如果该罪行情节特别严重,那么相关
责任人还需要承担
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未经授权擅自开启预售市场,不仅严重侵害了广大房屋购买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给开发商自身带来了诸多严肃而复杂的法律风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