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合伙协议纠纷事例的审理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应首先考虑被告所在地或
合同履行地所在区域的人
民法院作为首选
管辖法院。
若双方在合同中已就管辖法院作出明确约定,并且此约定并不违反我国法律对于
级别管辖权及专属
管辖权的相关规定,则依约定确定管辖法院无疑是最为适宜之选。
对于何谓“合同履行地”的界定,如有明确约定,则以约定为准。
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晰,当争议标的物涉及支付货币时,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即视为合同履行地;若涉及交付不动产,则不动产所在地即为合同履行地;而对于其他类型的标的物,则以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总而言之,在确定管辖法院时,我们需要全面考虑到被告所在地、合同约定以及合同履行地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公正公平的审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