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领域内的
农民工朋友们可以采取以下一些切实可行、具有
法律效力的举措来应对此类状况:首要的是,尽最大努力搜集关于
劳动关系成立、以及
工资被
拖欠这两个方面的有力
证据,诸如
劳动合同、工资账单、考勤记录等等。
其次,可以向当地的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他们针对此类事例拥有强制工地负责人
递交工资支出的权力。
另外,我们也可以尝试
申请劳动仲裁,借助
仲裁机构的权威性作用,以裁决的形式向工地负责人施加压力,迫使其补发工资并给予潜在的
经济赔偿。
倘若对于
仲裁结果仍然无法满意,可以选择向人民
法院起诉。
在此过程中,如果工地项目负责人明明具备支付条件却仍旧拒绝执行,且涉及金额达到了足以构成
犯罪的程度,那么据现行法律规定,该行为可能被定性为故意拒不支付
劳动者报酬罪行,其对应的
刑事责任是必须依法承担的。
综上所述,农民工朋友们应该充分把握法律武器,以合法合规、坚定不移的方式,积极捍卫自己应有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