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提请
批捕之行为本身并不足以设立永久性的
犯罪纪录。
通常意义中所谓的"
案底",实际系指相关
当事人的
犯罪记录。
然而,批准提请批捕仅仅是
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性步骤,其意涵在于确证已经掌握了充分
证据可以证实
犯罪嫌疑人涉嫌犯下某重罪行。
然而,最后是否会正式判定为构成犯罪,须由当地法院依据法律
法规进行公正审理,作出相应的定罪与
量刑裁决。
如若经由法院的审理判断最终进行定罪和量刑,则将被作为犯罪记录保留下来,也就是"案底"。
如果法院审理后确认
行为人无罪,那么自然也就不会有任何犯罪记录,也就是没
有案底。
因此,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仅仅是在检察院进行批捕这一阶段,并不能直接导致形成犯罪记录或者说"案底"。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被批准提请批捕往往意味着该起事例的性质较为严重,需要引起当事人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